征迁过程中,这件事村委会一定不能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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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遭遇征迁纠纷时,被征收人最担心的事情之一应该就是房子会不会被强拆,房子一旦被强拆,维权难度势必也会有所增加。但被征收人要知道的是,并不是谁都有权力强拆。
真实案例
崔先生在老家合法拥有宅基地和房屋建筑,现在因为当地某建设项目需要被征收。
在此过程中,崔先生并没有见到任何相关的征收文件,对相关安置补偿标准自然也无法明确,而且崔先生也没有和征收管理部门就安置补偿达成一致意见,更没有签署安置补偿协议、得到任何补偿。
就在这种情况下,街道办事处直接对崔先生家的房屋采取了彻底断电措施,停止了崔先生一家的生活用电直至房屋被强拆的那一刻。
不仅如此,街道办更是在强拆现场夺走了崔先生的手机不归还,造成崔先生房屋建筑和手机在内的财产损失。
如此霸道的街道办,崔先生决定行使自己的权利,讨个说法!
此时,街道办却扮起了“无辜者”的角色,口口声声坚持自己没有损害崔先生的合法权益,实施强拆行为的不是自己,而是另有其人——村委会。
经过对案件的审理之后发现,在强拆崔先生房屋时,村委会确实有工作人员在拆除现场!难道,街道办真的清清白白,一点过错都没有?崔先生搞了半天真就找错了人?
其实并不然!
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街道办强制拆除崔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。
创为律师普法时间
街道办想要置身事外,创为律师可不答应!
在崔先生的案件中,虽说是由村委组织实施了强拆行为,但村委作为基层自治组织,没有任何的拆迁职权,村委这种拆迁行为我们可以视为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从而实施,拆除行为的真正责任主体应该是街道办事处。
街道办在拆除时并没有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进行,违反法定程序,所以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。
创为律师提示您,在房屋征迁过程中,如果有相关部门并未依法进行征收流程,也未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权利,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!